

1940年班塔姆樣品車毫無疑問是世界上第一輛吉普車,由位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班特蘭公司屬下的班塔姆汽車公司生產試制。1940年9月23日它被送往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的Holadbird軍需采購營。吉普一號順利地通過了測試,然后作為樣車而度過了其短暫的生命,在1941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嚴重損壞,被送回班特蘭公司拆卸。機械部分還有可能被重新組裝回即將產生的班塔姆第二代車身上。據說車體不能用的部分和一大堆碎片被埋葬在班塔姆公司的地下

班塔姆BRC-60 (或稱之為班塔姆第二代)是塔姆是選試選樣品車的第一次修改。BRC是 Bantam Reconnaissance Car(班塔姆偵查車)的縮寫。這些手工制造的樣品車是第一批合同中的一部分,都是屬于1/4噸載重量級別,當第一輛BRC-60樣品通過測試被認可后,又額外追加了69輛,一共有70輛,這些車是這樣分配出去的:40輛給步兵部隊,20輛給裝甲部隊,10輛給炮兵部隊。樣車的測試十分成功,但也發現了一些缺陷,經過修改,使得它更象軍用車,前擋板方正,這些小改動在后來追加的69輛車上都可以看到,F在,該車只有一輛幸存下來,收藏在佛吉尼亞州的美國軍事交通博物館中

BRC-40是班塔姆的最終進化版本,軍方合約最初只訂購了1500輛,但最終他們裝配了2605輛。班塔姆后來于1941年12月停止了吉普車的制造而改為建筑業拖車、魚雷車和登陸車的生產。BRC-40有著許多優點,深受盟軍的喜愛而被用在戰場上,它的輕巧和靈活的操控性是尤其值得注意的。至少有100輛BRC-40能夠幸存至今,這令到他們的稀有程度僅次于1/4噸載重量準車型即BRC-60。圖中這輛BRC-40屬于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鎮的Steven Greenberg,他可能是最大的二戰吉普收藏家

威力斯公司只制造了五輛Quad,根據公司的記錄,1940年有兩部樣車被送往軍方參與和約競爭。它有60馬力,這在當初被稱為是“魔鬼式”引擎,馬力大于另外兩個競爭對手班塔姆和福特的樣車而贏得了合同。然而,Quad其實是一個“重量級”選手,它需要減重來滿足軍方的要求。當它再次稱重時,已經非常接近軍方規定的2160磅的極限重量。Quad車型已經絕跡于世,最后一部也只留存到50年代,我們只能擁有一張它的珍貴相片。如果說班塔姆一號標志著吉普車時代的開始,那么Quad則標志著威力斯吉普及其系列車型所占主導地位的開始

這輛福特原型車同樣是Budd公司生產車身的,它與班塔姆的樣品車有著近似的設計。當福特的工程師們為Pygmy作出全新設計時,可能因為福特希望這輛車能夠作為一個后備選擇,如果軍方拒絕他們全新設計的Pygmy,Budd Ford就頂上。但實際上,Pygmy卻是無論如何都勝任了軍方的測試。所以,福特的Budd車,這輛僅與班塔姆一號有著不同外殼的車,其存在的意義僅僅是在閱兵儀式上現現眼。戰后不久,它就失蹤了,直到1998年,一位叫杰夫帕里多的男子才在加州的荒野發現了它。它與第一輛Pygmy一同成為1940年福特的兩部吉普原型車,而Budd因車體被漆成黃色而毫無疑問地更加引人注目

福特GP是Pygmy的直接后裔,是在福特、威利斯和班塔姆與軍方簽定的一份每間公司各制造1500輛車的最初合同時而面世的現代化汽車型號。隨著其他國家對車輛需求的增長(當時美國以租賃方式支持盟國)和威利斯準備大批量生產的最后決定,更多的GP被訂購,福特最后生產了4456輛GP ,大部分運往租賃國。與人們所普遍認為的GP含義不同,它并不意味著General Purpose (一般用途)。GP是福特的一個專有工程產品代號,G表示政府的汽車合同,P則表示 80英寸軸距的偵察車。在這三家公司生產的吉普型號中,福特擁有最多的幸存品。已知的大約有200輛,包括Steve Greenberg收藏的41輛

盡管Quad已進入測試階段,威利斯在得知軍方需要一種改進的型號的時候, 他們就開始進行改良,新型號叫MA。在三間公司的分配中已有1500輛MA被訂購。MA的確是一部改進過的汽車,與稍后推出的MB之間有很多的不同,MA的外形作了改變,以條形格柵前臉為特征,它還在Quad和MB之間做了很多細節性的修改;镜鸟{駛部分和傳動部分仍然來自于Quad、福特和班塔姆。MA是威利斯最罕見的準車型。在1553輛樣板車中只有30輛幸存,大部分以租賃的名義送往俄羅斯。這輛MA屬于Alabama軍事歷史中心

最初的25808輛威利斯MB在焊接汽車散熱器格柵的設計上與福特GP非常相似,與后來的威利斯就有很多的不同。這款早期的MB有“威利斯”這個銘牌裝飾在車的黑色嵌板上。在生產中,鑄壓成型的一體化格柵被最后采用,這就是我們熟悉和喜愛的MB 式的前臉。據知,現有大約200輛MB slat-grille幸存至今,圖中這輛由住在Edmonton的Reg Hodgson擁有,他是軍方汽車資料協會的內部雜志——《軍用汽車》的編輯

MB是二戰中的英雄。威利斯生產了335531輛MB。二戰期間,它們在盟軍中被廣泛使用。它們所做的改進,包括加長軸距,電鍍裝甲,加裝能行駛于鐵路之上的車輪和各種武器裝備。這種汽車改變了美國人對汽車的看法,并在字典中增添了新詞匯:吉普。早期版本的MB車有“威利斯”這個銘牌裝飾在黑色嵌板上,但軍方不同意這種免費賣廣告的方法,并下令停止該措施的實行。MB是多產的、容易保養并富有趣味的。這款保存得很好的1944年版MB歸華盛頓Bothell的Tony Standefer所有

GPW是福特公司最后定型的車型。福特簽訂了一份制造威利斯MB款式吉普車的合約,并為這款車擬定了一個新名字:GPW(G:政府,P:80英寸軸距,W:威利斯車型)。前臉的豎條由威利斯MB的管狀改成U型。代表福特公司的大寫字母F印在許多小部件上,尾箱也與威利斯的不同。到戰事結束為止,福特共生產了277896輛GPW。它們與威利斯一樣受歡迎且惹人喜愛。圖中這臺車屬于科羅拉多州的John Ferrie,它是1942年的早期出品,“福特”的F標志就在后尾板上

因為簽定了GPW的合約,福特公司又簽訂了大量生產水陸兩用車GPA的合同來顯示它能大量生產的能力。但這種發展和考驗實在是突然,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大量的阻滯,以致造成供不應求的后果。雖然如此,還是有12778輛GPA面世。內部結構與GPW相似,只是外型不同,GPA帶有螺旋槳和啟動器。能在水上遨游的GPA還是很受歡迎,尤其是在美國和澳大利亞。圖中這款GPA由澳大利亞昆士蘭州的Rod Walker所擁有

1943年美國軍方要求威利斯公司生產一種1/2噸載重量的吉普,以提供強大的機動性能和運載能力,這車將投入太平洋西南岸的沼澤叢林地區使用。原型車MLW-1(M代表政府,LW代表短軸距)并沒有完成,但是在Fred Coldwell的《CJ吉普準產品》一書中找到了MLW-2的圖片。據其介紹,它有著92英寸的軸距,142-7/16英寸的整車長度,還有與MB一樣的魔鬼引擎及T84變速器,MLW-2又分兩個型號,只是在分動箱上有微小的區別。MLW的車身體現了之后出現的CJ吉普的諸多特征,包括尾門的設計、座位下可開啟的工具箱、備用胎位于邊側,這一點與CJ-1相似,事實上它在車廂里位于前排座位之后還有第二個備用胎。

CJ即Civilian Jeep,民用吉普。CJ-1標志著CJ系列的開始,這一生產計劃始于1944年,當時Willys公司、在生產軍用吉普之余尚有不少剩余物資。1944年,該計劃的藍圖勾畫出來一輛被命名為CJ-1的吉普車于5月誕生了,它又被叫做Agrijeep(農用吉普)。很明顯,經過對尾門、掛鉤、城市風格頂蓬、備用胎位置、車軸及變速箱等處的改動,CJ-1實際上是一輛從生產線上開下來的改裝版MB?上У氖菦]有一輛CJ-1能留存至今

隨著戰爭的帷幕漸漸降下,威利斯將注意力投放到戰后吉普市場和民用車的發展。在它們的年表上,第一部CJ-2也是一輛Agrijeep(農用吉普)。1944年生產了12輛Agrijeep。1945年又生產了約23輛。該車型用于農用。圖中的車是1944年的Agrijeep,系列號為CJ-2-09,它曾經由知名的吉普專家Fred Coldwell所擁有,現在則由Charles Ellis收藏,是幸存下來的僅有的8輛車之一。這8輛車的編號分別為:06, 09, 11, 12, 14, 25, 32 和37

CJ系列第一款量產型號CJ-2A共生產了214202輛。最早的版本是用柱形換檔,一直用到1946年,它還裝有MB的浮動式后軸和在車身上的工具槽口。與MB不同的是CJ用了后擋板和有“威利斯”銘牌在車頭蓋和擋風玻璃框上。Beefier T-90齒輪箱代替了舊的T-84。CJ-2A的銷量很好,因為公司將它當作戰場剩余作戰物資來銷售。一些CJ-2A和后來的CJ-3A同時生產。這款早期的CJ-2A由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Art Carey所擁有

這是CJ系列最后的一款發動機蓋和擋泥板平伸設計的車。CJ-3A和CJ-2A的主要區別在于視覺上,但這也只有為數不多的改變。擋風玻璃是整塊的設計,有一個通風口在它的正下方。在四年時間里,共生產了131843輛CJ-3A。CJ-3A的軸由Spicer41-2升級更換為Spicer 44-2。在1951-53年生產了“農用吉普”版本的型號,其特征是帶有標準的牽引桿和PTO。在1953年,CJ-3A與 F型高車蓋的CJ-3B一同生產。圖中這款1950年的CJ-3A由科羅拉多州Cedaredge 的Colin Hutto所擁有。

CJV-35,或叫做V35/U小卡車,一輛根據海軍陸戰隊的需要而開發的吉普,就如同M-38是為陸軍開發的一樣。它能在水中行駛,顯然能運載海軍武器而被運用于兩棲登陸,有一些為V35設計的部件也被用于M38。V35可以說是CJ-3A的改型,裝配了6伏的電動系統,前座位間有一臺12伏發電機,用以驅動后座裝載的MX566A/MRC無線電收發裝置,油箱和工具箱都作了相應改動來遷就這臺發動機。其它的細節還包括:突出的封閉式防水車頭前端掛鉤、后保險杠,以及用于車輛空運投放的前后吊環。它有著MB的戰場用輪胎,車頭蓋上鑲嵌著M38風格的切鑄體Willys銘牌。威利斯公司在1950年3至6月間共制造出1000臺V35,那時正好是朝鮮戰爭前夕。只有大約20輛CJ-V35保存至今

M-38(又叫MC)是CJ-3的直接翻版,它是根據GI(美國軍事法規標準)改裝的車輛,有更結實的車架和懸掛,24伏特的電子系統,以及大量的軍用裝備。這種車在朝鮮戰爭中很常見,但只生產了61,423輛。1953到1955年為外國軍隊設計了一種出口版,他們的特征是:車前燈保護罩、光感斷電、在車蓬上的電池板和在車身(乘客位)的工具槽。有些還裝了Ramsey 絞盤。圖中Reg Hodgson的這輛M-38裝飾成了既有朝鮮戰爭痕跡又具有加拿大色彩的車輛。

CJ-4是CJ-3A 和CJ-5間的中間型號。只在1950年生產了一臺,它首次裝配了新威利斯“風暴式”F頭引擎。它結合了CJ-3A的尾部、MD的車蓋和獨有的帽型擋泥板以及81英寸長的軸距。CJ-4的確是吉普的又一個很好的典范。引擎編號為X-151的車在1955年賣給了一個在威利斯工作了12年的雇員 .

CJ-4M是軍用型車,與CJ-4有同樣的前端設計,它也是從未批量生產。會斷電的燈替代了記號燈,M-38的車前燈保護罩在這里也同樣適用。CJ-4M是M-38A1的先導版,于1950年生產,也有人認為它是M-38E1,另外還有長軸距的CJ-4MP

CJ-5有很多的不同,它擁有堅固的底盤和反向的前彈簧鉤環,還有與GI標準一樣的軍用配置和24伏特的電氣系統。50年代威利斯生產了101,488輛,其中有一部分被銷往外國。雖然1959年福特生產了高技術的M151,但是美國海軍陸戰隊在1960-64年期間仍然要求添置M38A1。根據AMC的記錄,在1968年Kaiser又另外生產了18543輛M38A1,平了AMC的產量記錄。圖中的這臺車由在賓夕法尼亞州布里斯托爾陸軍吉普部的George Baxter所擁有。